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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2.96亿元:2025年全国政采账单出来了,工程少了795亿,框架协议缩水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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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2.96亿元:2025年全国政采账单出来了,工程少了795亿,框架协议缩水四分之一

2026-10-08 09:04:06 来源:原创
9月28日,财政部公布《2025年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这是判断市场容量最权威的一份年度账单:202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33212.96亿元,比2024年的33750.43亿元减少537.47亿元,降幅1.59%。

总量下降不到2%,看上去波澜不惊。但把分项拆开,结构变化远比总量剧烈:工程少了近800亿元,服务多了近250亿元,分散采购多了1500亿元,政府集中采购少了1420亿元,框架协议采购规模一年缩水四分之一。

对投标人来说,这组数字回答的是"明年该往哪儿使劲";对采购人来说,它回答的是"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政策功能落实到了什么程度"。



一、总量:3.32万亿元,同比减少537.47亿元

年度 | 全国政府采购规模 | 同比增减
2024年 | 33750.43亿元 | —
2025年 | 33212.96亿元 | -537.47亿元(-1.59%)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政府采购规模"是《政府采购法》口径,仅统计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含国有企业采购。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4)》给出的2024年全国公共采购总额约为45万亿元,其中央企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总额超18万亿元——两个口径相差一个数量级,不可混用。



二、三类标的:工程是降幅的全部来源

类别 | 2025年规模 | 占比 | 2024年规模 | 占比 | 金额增减
货物 | 7953.92亿元 | 23.95% | 7944.68亿元 | 23.54% | +9.24亿元
工程 | 13045.08亿元 | 39.28% | 13839.64亿元 | 41.01% | -794.56亿元
服务 | 12213.96亿元 | 36.77% | 11966.12亿元 | 35.45% | +247.84亿元
三个结论:

第一,537.47亿元的总降幅,全部来自工程。 工程采购一年少了794.56亿元,货物与服务两项合计增加257.08亿元,两者相抵后净减少537.47亿元。工程类供应商面对的是一个实实在在收缩的蛋糕。

第二,工程仍以39.28%的占比位居第一,但领先优势从5.56个百分点收窄到2.51个百分点。 2024年工程占比41.01%、服务35.45%,相差5.56pp;2025年39.28%对36.77%,只差2.51pp。服务类采购正在贴近工程。

第三,货物采购占比不降反升0.41pp。 在总量下降的背景下,货物类规模还微增9.24亿元,是所有品类中唯一"金额、占比双升"的类别。



三、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占78.12%,一年增加1509.54亿元

组织形式 | 2025年规模 | 占比 | 2024年规模 | 占比 | 金额增减
政府集中采购 | 6244.43亿元 | 18.80% | 7664.14亿元 | 22.71% | -1419.71亿元
部门集中采购 | 1021.15亿元 | 3.07% | 1648.46亿元 | 4.88% | -627.31亿元
分散采购 | 25947.38亿元 | 78.12% | 24437.84亿元 | 72.41% | +1509.54亿元
这是本次数据中最容易被忽略、但对投标人最具操作性的一组数字。

分散采购占比一年内从72.41%升到78.12%(+5.71pp),规模增加1509.54亿元;政府集中采购占比从22.71%降到18.80%(-3.91pp),规模减少1419.71亿元。两者几乎是一对一的此消彼长。

这直接决定了渠道策略: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集中采购)的份额在收缩,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的分散采购才是存量主战场。仍把主要精力放在盯集中采购机构公告上的供应商,覆盖的只是不到两成的市场。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57万亿,框架协议缩水25%(按占比折算,供趋势参考)

财政部公布的是各采购方式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据此可折算金额量级:

采购方式 | 2025年占比 | 2024年占比 | 占比变动 | 2025年折算规模 | 折算同比
公开招标 | 77.49% | 76.63% | +0.86pp | 约25736.72亿元 | -126.23亿元(-0.5%)
竞争性磋商 | 12.35% | 11.52% | +0.83pp | 约4101.80亿元 | +213.75亿元(+5.5%)
框架协议采购 | 3.71% | 4.87% | -1.16pp | 约1232.20亿元 | -411.45亿元(-25.0%)
单一来源 | 3.12% | 3.26% | -0.14pp | 约1036.24亿元 | -64.02亿元(-5.8%)
竞争性谈判 | 1.75% | 2.67% | -0.92pp | 约581.23亿元 | -319.91亿元(-35.5%)
邀请招标 | 0.89% | 0.62% | +0.27pp | 约295.60亿元 | +86.34亿元(+41.3%)
询价 | 0.65% | 0.43% | +0.22pp | 约215.88亿元 | +70.76亿元(+48.8%)
四个信号:

公开招标仍是绝对主力,占比77.49%。 折算规模约2.57万亿元,占比同比再升0.86个百分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必须公开招标,这一格局未变。

竞争性磋商是增长最快的"大方式",规模增加213.75亿元。 磋商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项目、因艺术品采购或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服务采购占比上升与磋商增长是同一件事的两面。

框架协议采购一年缩水411.45亿元,降幅25.0%。 这是所有方式中跌幅最大的。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3月施行,经过数年集中推行后,多频次、小额度采购的"框架协议化"改造进入尾声,增量空间明显收窄。已经入围的供应商尤其要注意:入围不等于订单。 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需在入围供应商中通过直接选定、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确定成交供应商,池子缩小意味着同一框架内的竞争强度上升。

竞争性谈判规模下降319.91亿元(-35.5%)、询价与邀请招标基数小但增速高。 谈判、询价这类传统"小额快捷"方式在电子卖场、网上商城普及后被大量替代,占比持续走低。



五、政策功能:中小企业拿到69.49%,但份额下降2.30个百分点

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变动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 23081.62亿元 | 24230.91亿元 | -1149.29亿元
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 | 69.49% | 71.79% | -2.30pp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 | 14638.49亿元 | 15310.35亿元 | -671.86亿元
小微占授予中小企业总额 | 63.42% | 63.19% | +0.23pp
小微占全国政采规模(折算) | 44.07% | 45.36% | -1.29pp
据此推算的结构:

  • 中型企业
    23081.62-14638.49=8443.13亿元,占授予中小企业总额的36.58%,占全国政采规模25.42%;
  • 小微企业
    14638.49亿元,占全国政采规模44.07%;
  • 中小企业之外的主体(大型企业及其他)
   33212.96-23081.62=10131.34亿元,占比从2024年的28.21%升至30.51%(+2.29pp)。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下降1149.29亿元,略大于总量降幅,份额让出2.30个百分点。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政策仍在有效期内,但份额比例出现回落,值得作为2026年政策执行的一个观察点。

绿色采购方面:

指标 | 2025年 | 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 | 2024年占比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 | 384.86亿元 | 90.92% | 92.48%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 812.68亿元 | 87.41% | 87.98%
按"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反推,2025年节能节水产品同类采购规模约423.30亿元(2024年约364.65亿元),环保产品同类采购规模约929.73亿元(2024年约904.15亿元)。采购额上升、占比略降,说明的是同类产品的采购盘子扩大,而不是绿色采购力度减弱——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额同比增加47.63亿元。

乡村振兴方面:各级预算单位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超过100亿元,与2024年持平。



六、两个最容易读错的口径

其一,"项目数量前五名"是按项目数量排的,不是按金额排的。

财政部公布:中央单位采购项目数量前五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采购项目数量前五名的省份为广东省、四川省、上海市、山东省、江苏省。

项目数量多不等于采购金额大。一个省份可能项目数量靠前但金额靠后,反之亦然。把这份名单当成"金额排行榜"来指导市场布局,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其二,"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0.92%"分母不是3.32万亿元。

90.92%的分母是节能节水产品的同类采购规模(约423.30亿元),不是全国政府采购规模。此类"占比高"的表述只说明在该品类的采购中政策执行到位,不能解读为"九成的政采资金用于绿色采购"。

其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全国政采规模69.49%"包含工程类项目。货物、工程、服务三类一并计入,与"货物服务类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执行口径不是同一件事,对比时应先统一口径。



七、对投标人的三条实操含义

1. 把渠道重心从集中采购机构转向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占78.12%且仍在增加,这类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公告分散在各地方政府采购网与代理机构渠道,需要建立覆盖"采购人—代理机构"双通道的信息触达机制,而不是只盯集采目录。

2. 重新评估框架协议入围的投入产出比。

 框架协议采购规模一年下降25.0%,入围后仍需通过第二阶段竞争获取订单。对已入围供应商,重点应从"要不要入围"转向"如何提高第二阶段成交率";对未入围供应商,下一轮征集的时间窗口与入围后的真实单量需要一并测算。

3. 工程类收缩、服务类扩张,能力与资质要跟着挪。

 工程少794.56亿元、服务多247.84亿元,且竞争性磋商(服务采购主力方式)增加213.75亿元。具备服务交付能力、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复杂技术方案的供应商,逆势扩张的窗口仍在。



八、对采购人的三条提示

1. 公开招标占比升至77.49%,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仍须公开招标

拟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应依法履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程序——唯一的成文例外是《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6〕12号,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紧急采购项目拟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无须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2. 分散采购占比78.12%,内控压力集中在采购人一侧。

 分散采购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代理机构,采购需求编制、评审组织、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仍是采购人,与集中采购相比缺少集采机构的流程兜底。

3. 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下降2.30pp。

 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的执行情况属于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的范围,份额回落的项目应先行自查原因,是客观上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还是采购文件编制阶段未落实预留要求。



数据说明:本文全部基础数据来自财政部2026年9月28日公布的《2025年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2024年对比数据来自财政部2025年11月12日公布的《2024年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文中标注"折算""推算"的金额为按财政部公布的占比与总规模计算所得,用于观察趋势,与财政部未公布的分项绝对值可能存在四舍五入差异;"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反推规模为估算值,仅供理解占比口径使用。本统计仅覆盖全国政府采购法口径,不含国有企业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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