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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源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 总承包项目公告
气源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 总承包项目公告
气源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GC-2019-0153
(招标代理机构特别提醒:本项目为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的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招标文件和CA数字认证证书请投标人于《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购买,CA数字认证证书请务必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开标。具体请参看《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发布的相关指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气源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总承包(招标编号:XHTC-GC-2019-0153),招标人为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气源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指定地点。
2.3 规 模:本次招标项目为气源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总承包,气源系统主要由常温气源系统、抽气系统、制冷系统、加温系统、起动(辅助)气源系统、压缩空气管网系统、电气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等组成。气源系统建设完成后,主要为招标人科研试验基地26台试验设备提供符合要求的常温、高温、低温压缩空气或抽真空模拟状态,并考虑后期新增试验设备的扩展需求。
2.4 工期要求: 580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②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质量保证要求:质量保证期24个月。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气源系统项目由常温气源系统、抽气系统、制冷系统、加温系统、起动(辅助)气源系统、压缩空气管网系统、电气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等组成。气源系统建设项目是由投标人负责的除招标人提供4台离心压缩机、4台离心增压机、3台离心抽气机的采购、运输、培训之外的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气源系统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检测、报建、运输、培训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压力管道工业型GC2级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压力管道工业型GC2级及以上安装许可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拟任安装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3.6.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9信誉要求:
3.9.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10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6年~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若为现场购买,请于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每天(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至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2)若为银行转账购买,请将购买款项汇至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号内,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邮寄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同时,请附以下完整信息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我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1)潜在投标人名称: |
(5)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
(2)制造商名称: |
(6)招标编号: |
(3)联系人: |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联系电话(手机): |
(8)银行汇款回执(请作为附件上传) |
(3)现场购买或银行转账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同步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如下:
全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5月30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地点):(网上递交)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现场递交)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608所航空宾馆会议室。
5.3 投标人应将由中国航发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并同时将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在现场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投标人未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董家塅
联 系 人:朱恺 电 话:0731-28593392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联 系 人:赵洪忠、高磊 电 话:15801151174、18601067914
指定邮箱:6700921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