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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胜工-管护道路潍坊段-水泥-2020-5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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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胜工-管护道路潍坊段-水泥-2020-5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200818-52336-232-B1 2020-08-10 14:22:41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Z200818-52336-232-B1
项目名称 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胜工-管护道路潍坊段-水泥-2020-5
公告类型 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8-10 14:22:41
公告正文
中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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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胜工-管护道路潍坊段-水泥-2020-5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0日浏览量:214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商务系统(https://ec.sinopec.com/)操作,请登录电子商务系统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操作流程如下。

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胜工-管护道路潍坊段-水泥-2020-5--水泥所需水泥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

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 具体执行企业: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ZZ200818-52336-232-B1,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2.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 袋装 870.0

3.交货期:2020-08-20

4.投标地点:山东东营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中心110室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序号 基本资格要求 类型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否决项
5.2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否决项
5.3 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否决项
5.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否决项
5.5 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否决项

6.其他资格要求: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采用线下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08-10 10:48至2020-08-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申请人在易派客(https://mall.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陆易派客(https://mall.epec.com),进入石化采购专区,网上报名线下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完成并通知招标人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东营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中心110室 ,需要纸质版标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0份,是否接受邮寄:接受;请联系招标中心确认收件地址,到开标时间未送达至开标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8 10:11(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开标时间:2020-08-18 10:11(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山东东营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中心110室

1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08-18 10:11前与徐刚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贾云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所有澄清都必须抄送招标代理机构,任何不经过招标代理机构的澄清,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17.投标要求:1、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根据采购方的具体要求,满足设计图纸、规范要求,进场所有物资必须具有原材料试验报告、质量合格证明书等资料。 3、采购物资执行的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G/T F20-2015)。

18.投标说明:请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19.其他重要要求:请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1、供货时间及供货周期:开始供货时间2020.08.20,供货截止时间2020.10.30。 2、供货方式:根据现场需要随时供应。 3、验收地点及方式:根据项目要求到指定地点(山东省胶东调水(引黄济青段)管护道路改造项目潍坊段工程施工4标段施工现场),按实际收到的合格货物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4、供货商应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货到工地经买方验收合格且双方对账无误后,由卖方按照对账数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算挂账。。

技 术 咨 询:

单 位:

联 系 人:贾云虎

电 话:15005466368

传 真:

电子邮箱:824313567@qq.com

招 标 咨 询:

单 位: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刚

电 话:0546-8554662

传 真:

电子邮箱:xug300.osec@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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