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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汽水取样装置招标公告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汽水取样装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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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宁波工程公司镇海基地一期项目1532-P0032-0047-汽水取样装置所需汽水取样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514-2115-3592-B1 2.项目内容:(重招)宁波工程公司镇海基地一期项目1532-P0032-0047-汽水取样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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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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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水取样系统\Q=0.2m3/h DN3650×700×10 锅炉水 00Cr19Ni10 |
1.00 |
套 |
包1-汽水取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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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月30日、镇海炼化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8年或2017-2019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三年里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2.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中列出;商务合同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付款方式和设备质保期要求详见设备采购合同,提出偏差否决投标(质保期以商务合同条款为准) 5.投标方在2017年-2019年内必须有有关行业(石油化工、电力行业)在220t/h及以上高温高压锅炉装置上3套及以上成套汽水集中取样装置供货且成功运行项目。投标方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表明项目名称、供货内容、供货日期。如果合同中未体现业绩时,须同时附上合同相应的技术协议(查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6.满足技术文件中样水及仪表配置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技术文件4.2.3 7.冷却器筒体及内部换热面材质均为00Cr19Ni10(304L)不锈钢,盘管壁厚应经核算并能满足设计要求。冷却器加厚不锈钢,采取淬火处理及防震颤措施;盘管应采用整根管道,不得使用焊接管。 8.高温减压阀采用双针式结构,阀口、阀芯应该选用耐高温、耐冲刷的特殊合金钢。 9.冷却系统(每个取样管路均应设置各自的冷却器)保证样品出水温度不高于冷却水进口温度 2℃,恒温装置的冷却能力要经过计算并留有30%左右的调节余量,恒温装置应保证样品出水25±1℃,冷却水设断流保护并报警。 10.高温样水经冷却器冷却后,样品温度维持于:不大于冷却水进口温度的2℃; 11.冷却样水经恒温处理后,样品温度维持于:25±1℃; 12.其他投标请注意: 1.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 报价无效。 2. 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 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3 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4月25日8:00时至2020年5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2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5月12日09:00时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赵国昊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请在投标时报出最快的交货日期。。 21.投标说明: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3)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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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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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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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74-27668783(电话若未接通,请发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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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zwanglin@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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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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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赵国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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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74-8797 4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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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zhaogh.snec@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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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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