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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氮化炉中标候选人公示
气体氮化炉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招标编号:0730-21421E010067/01
本项目于2021年08月23日在远大中心B座20层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利祥路1号
项目名称:气体氮化炉 壹台
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名称:稳重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USD 451,0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推荐中标候选人:
稳重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USD 575.264.11,排序第一;
安華發展有限公司评标价为USD 600.554.36,排序第二。
2)其他投标人排序:
/
3)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成都市大威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有1项关键商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六章*17.2条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单位负责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包括样本)的每一页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该投标人提供的样本未小签,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条款*24.5.2.1条“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条款(参数),对这些重要条款(参数)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经评委会评议,成都市大威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的商务评议不合格。
南京摄山迅达炉业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有1项关键商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六章*13.1条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体编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Ⅳ-8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Ⅳ-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及‘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Ⅳ-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的要求……”,该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字,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条款*24.5.2.1条“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条款(参数),对这些重要条款(参数)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经评委会评议,南京摄山迅达炉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商务评议不合格。
公示时间: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8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鸣宇
联系电话:010-84892612
邮箱:tangmingyu@aited.cn
异议提出渠道: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