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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大屏幕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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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大屏幕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3-04-12 16:42:55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大屏幕显示系统
公告类型 工程
招标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4-12 16:42:55
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中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网站 中国石化股份分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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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大屏幕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2日浏览量:285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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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屏幕显示系统【镇海基地二期项目】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屏幕显示系统【镇海基地二期项目】框架协议招标(WZ20230424-3431-4816-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1.00
包1-大屏幕显示系统
2
生产监视系统
1.00
包1-大屏幕显示系统
3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1.00
包1-大屏幕显示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中标后大屏机柜(箱)内的设计,并将机柜(箱)对外的接线端子图、机柜(箱)内的设备安装布置图、各机柜(箱)的电源消耗功率按规定的时间提供给设计单位。出具承诺函。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内部设备安装完整的机柜(箱)交付建设单位的接收部门,并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做好柜内所有端子的标识工作。出具承诺函。

    3.1.7 第四章供货范围中备注为“核心设备”的设备,品牌商只允许授权一家集成商投标。所有投标产品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证供应,如遇产品停产或升级,需提供厂家公告和说明,停产替代产品或升级产品性能参数不能低于原型号的性能参数,且价格不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供联网设备应支持IPv6网络协议,不存在中、高危安全漏洞,满足镇海炼化信息安全要求。设备要求登录帐户的口令长度至少保障为8位,且为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中至少3类的组合的设置功能,数字、字母和特殊符号如下所示:英语字母: a ,b,c ,… z,A,B,C…Z;阿拉伯数字 :0,1 ,2 ,… 9;特殊符号:@,#,$,%,*,…。

    3.1.8 投标人须承诺自身具备标的物成套的资金、技术、售后、现场调试等所有成套工作的实力,在成套过程中出现技术、售后、资金、调试、工作界面协调、与已有系统及设备适配和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不能按项目要求完成,给招标人及执行方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品牌商及授权的集成商(如有)对室内机柜内所有元器件进行组装后成套交付(不含光缆、网线、电源等外线接入),在报价中含此工作量。LED拼接屏的报价中须包含大屏所需的智能配电柜、支架、机柜及备品备件等,投标人对系统完整性负责。分布式拼接控制器包含的所有节点、授权为同一品牌,能与镇海炼化现有分布式管理系统开放对接。

    3.1.9 集成商要求 1.由集成商投标的必须由品牌商独家授权,授权集成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资质文件:1) 投标人具有ISO 9001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 由品牌商投标并指定授权集成商执行合同的,集成商必须也符合上述1)~2)项要求。

    3.1.10 生产商要求 1.品牌商具有ISO 9001管理体系认证,拥有成熟的服务交付能力。 2.品牌商(及其授权集成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证”齐全的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品牌商能为其设备的兼容性、可用性和完整性负责(含本技术文件内的第三方产品),遇到问题能及时解决,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条款提供盖品牌商公司公章的承诺函。

    3.1.11 4.所有设备须按照附件短名单品牌要求选择品牌商,如采用短名单以外等同品牌,需经由招标方确认,并以澄清形式对外发布。。 5.LED拼接屏品牌商或品牌商的服务商必须具备钢结构施工三级或以上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货到现场时大屏品牌商提供管芯封装厂商的项目授权书原件;供货后,业主有权将箱体样品送交管芯封装厂商检测,如有作假,追究责任。 7.品牌商提供的设备应为自有品牌,不应为OEM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有相应文件说明。 8.品牌商能为其设备的兼容性、可用性和完整性负责(含本技术文件内的第三方产品),遇到问题能及时解决,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条款提供盖品牌商公司公章的承诺函。

    3.1.12 室内小间距LED:LED封装:金线SMD封装,使用国内一线厂商管芯(国星、亿光或等同品牌)。提供管芯封装厂商的项目授权书原件。驱动芯片:采用高端驱动芯片,刷新率:≥3840Hz;使用国内一线厂商驱动芯片(聚积、集创北方或等同品牌)。需提供驱动芯片厂家的项目授权书和第三方机构刷新率检验报告。峰值功耗:≤600W/?,平均功耗:≤200W/?,提供权威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室外LED:LED封装:金线SMD封装,使用国内一线厂商管芯(国星、亿光或等同品牌)。提供管芯封装厂商的项目授权书原件。驱动芯片:采用高端驱动芯片,刷新率:≥3840Hz;使用国内一线厂商驱动芯片(聚积、集创北方或等同品牌)。需提供驱动芯片厂家的项目授权书和第三方机构刷新率检验报告。防护等级: ≥IP65。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户外屏IP65防护等级证书或报告并加盖公章。峰值功耗:≤800W/?,平均功耗:≤300W/?,提供权威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2日 8:00时至2023年4月1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5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05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地 址: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
邮 编:
315000
邮 编:
315000
联 系 人:
王义红
联 系 人:
冯翔
电 话:
13867878389
电 话:
0574-27668115
电子邮件:
wangyh.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fengx@sinopec.com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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