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标公告详情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

首页 > 企业招标公告 > 公告详情
工程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3-03-09 17:20:05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公告类型 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3-09 17:20:05
公告正文
中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网站 中国石化股份分公司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9日浏览量:286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WZ20230403-3603-2901-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BC类干粉灭火装置\贮气瓶型 3000kg 普通 固定式系统
2.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2
BC类干粉灭火装置\贮气瓶型 3000kg 普通 固定式系统
2.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3
BC类干粉灭火装置\贮气瓶型 3000kg 普通 固定式系统
4.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4
消防炮塔\碳钢 GB50338
4.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5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1.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6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2.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7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1.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8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1.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3.1.7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本技术规格书文中加注星号(“★”)的条款表示很严格,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1项不符合“★”的条款,作废;加注三角符号(“▲”)表示严格,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2项(包含2项)以上不符合“▲”的条款,作废;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数量超过3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8 投标方负责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以及现场的指导安装,并配合调试,负责验收后的设备操作、维修的现场培训工作(应有书面的详细培训资料),必须配合并提供工艺安装单位和电控安装单位进行二次设计时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料。 提供承诺书。

    3.1.9 投标商须有近5年(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合同签订时间)有LNG储罐在10万方及以上项目消防产品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证明材料。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要求(2/2):以上设备/产品均须是满足技术要求的,且此部分必须为投标方自主生产(以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为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投标时以上询价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如需外购的必须得到生产商/制造商对质量和服务保证承诺的书面授权。 以上文件由评标专家现场网上复核或投标商提供相关证书。

    3.1.11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要求(1/2):①干粉灭火装置(用于LNG汽车装车设施):灭火剂选用BC类干粉,干粉储量每套≥3000kg。②高架消防水炮及干粉炮(用于LNG码头卸料设施):当额定压力为1.0MPa时,流量≥200L/s、射程≥110m。③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囊式压力式比例混合器流量≥6L/S,泡沫罐有效容积≥1m3,混合比:3%;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流量≥180L/min,发泡倍数≥500:1。 ④ 罐顶固定式自动干粉灭火系统(用于LNG储罐):灭火剂选用BC类碳酸氢钾干粉,投标人应提供基于对 LNG罐的罐顶安全阀的释放量的干粉灭火试验数据,以此作为BC碳酸氢钾干粉灭火有效性的计算依据,并提供计算书,依此确定干粉的储存量,喷射强度,喷射时间等;LNG罐顶固定干粉灭火系统设备需采用BC干粉装置,使用的碳酸氢钾干粉含量>92%,松密度>0.85g/ml。

    3.1.12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灭火剂类产品允许外购),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以及ISO18001/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涵盖本次供货内容。

    3.1.14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接受代理商时)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

    3.1.15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9日 8:00时至2023年3月1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3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09:00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3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华南招标中心
地 址:
广州黄埔石化路239号
地 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3号京基大厦17层华南招标中心招标会议室
邮 编:
510000
邮 编:
524000
联 系 人:
刘新生
联 系 人:
刘润韬
电 话:
020-22192738
电 话:
17620752588
电子邮件:
liuxs.lp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urt@sinopec.com
2023年3月9日

提示

请您知晓:

如果您公司尚未注册请点击"我要注册"。注册信息提交后,我们会在24小时之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报名。为确保顺利报名,请您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系统版本:V5.0 | 京ICP备050372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39号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728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