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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齐鲁分公司其他芳香烃\高芳烃油其他芳香烃\高芳烃油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齐鲁分公司其他芳香烃\高芳烃油其他芳香烃\高芳烃油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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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2月12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重招)齐鲁分公司2020年其他芳香烃\高芳烃油所需其他芳香烃\高芳烃油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210-0803-780-B1 2.项目内容:(重招)齐鲁分公司2020年其他芳香烃\高芳烃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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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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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芳香烃\高芳烃油 |
16500.00 |
吨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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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 齐鲁分公司橡胶厂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执行齐鲁石化公司Q/SH002.4JS.04-88质量标准。 2.投标产品运输车辆需符合国家及使用企业当地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具有符合资质的车辆运输的承诺书。 3.具有3年内的丁苯橡胶装置生产所需本原料的销售业绩或3年内的丁苯橡胶装置生产所需本原料的使用单位的分析检验合格报告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月22日 8:00至2020年2月16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2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3月02日 09:00前与郑家明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焦胜成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1) 标的物一年内在招标人装置有使用业绩的中标候选人,与中国石化使用企业签订框架协议。(2) 首次供货及标的物一年内在招标人装置无使用业绩的中标候选人,先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试用考评合格后,双方签订框架协议。 产品试用合格后,试用产品根据试用产品提供月份按框架协议计价公式制定结算价格,结算数量以使用单位计量为准,不计损耗。 如经技术交流,产品无法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或试用后经过评价不合格,则中标人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试用产品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若其中试不合格,由其他投标商按综合得分的高低依次递补。 技术交流期间,其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全部执行。技术交流期间的供应份额不予弥补。(3) HSE要求:中标人须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等过程中遵守HSE(安全、环保、健康)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标的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4) 绿色采购要求: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5) 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情节恶劣的,取消该标的物中标人下一年度投标资格。(6) 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候选人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责任。(7) 评标办法:2020年度08大类通用评标办法。 。 19.投标说明:"(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查询发票请联系wzcaoyy@sinopec.com。 (2)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3)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在开标时间5日前,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邮件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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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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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郑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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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5-86482039(若电话未接通,请发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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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zzhengjm@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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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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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焦胜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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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33-7542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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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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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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