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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厂房改造工程-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901厂房改造工程-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901 厂房改造工程-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SCZB2024-ZB-0043/004)
公示结束时间: 2024 年 03 月 0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901厂房改造工程-标段一: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奉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68859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晶垚鑫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3.995021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西安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9.16853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奉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司长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陕261111228498;
中标候选人(西安晶垚鑫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耀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陕261111341893;
中标候选人(西安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雷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陕26115166594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奉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标候选人(西安晶垚鑫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标候选人(西安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奉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晶垚鑫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文件、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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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西航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运营计划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西航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西航集团公司生产区
联系人:任旭晨
电 话:029-86152876
电子邮件:5167815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人:胡袁迪、秦婧婧
电 话:15209260929
电子邮件:Sxscg20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