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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手自动制壳生产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机械手自动制壳生产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18年08月15日上午09:00在哈尔滨东安宾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0451-86572199
招标人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51号
项目名称:机械手自动制壳生产线
招标编号:0730-18401E020006/01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SHELL-O-MATIC INC. 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7个月发货 投标价为: FOB USD1,442,740.00/CIF USD1,453,230.00 评标价为:USD1,839,301.43
2)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VA TECHNOLOGY LIMITED的投标文件有一项主要商务指标和一项一般商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第一项:招标文件第六章*15.1条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5%。……”,该公司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低于投标报价的1.5%,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第二项:招标文件第七章20.1条要求:“付款方法和条件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1)买方在发货前45天向卖方开具货物总价值100%的不可撤消的即期信用证。2)货物总价值的90%,在卖方发货时支付。3)货物总价值的10%,在货物终验收合格后,凭买方认可的验收报告支付,同时卖方开具5%的反保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1)货物总价值的30%,在合同签字生效后30天内支付。2)货物总价值的60%,在货物终验收合格后,凭买方认可的验收报告支付。3)货物总价值的10%,在终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4)预付款电汇,其余付款单笔超过五万元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在买方进行第一阶段设备款(30%设备款)支付前,卖方应先开具30%增值税(16%)发票;在买方进行第二阶段设备款(60%设备款)支付前,卖方应先开具剩下的70%增值税(16%)发票)”,该公司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中响应为:“付款条件和方式:30%签订合同后支付,60%发货前支付,10%终验收后30天内支付”,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因此,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的商务评议评为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美唐发展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有一项主要商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第一项:招标文件第六章*13.3.3条要求:“资格标准:(1)生产线制造商应是专业自动制壳线制造企业,在世界范围内应有5台套或5台套以上自动制壳线的销售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自动制壳线的销售业绩,同时提供的制造商授权函不是原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因此,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的商务评议评为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公示时间:2018年09月18日至2018年09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璐/段凯 联系电话:010-84892528/010-84892535
公示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