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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镇海基地项目Ⅳ常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炉配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镇海基地项目Ⅳ常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炉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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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炉类其他配件【镇海基地项目Ⅳ常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所需炉配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420-4801-2204-B1 2.项目内容:炉类其他配件【镇海基地项目Ⅳ常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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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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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 |
1.00 |
套 |
包1-余热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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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2月31日、镇海炼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卖方应具有同类或类似规模(如常减压装置联合余热回收系统等)制造业及不少于3套,且至今已连续稳定运行满3年以上(即于2017年1月之前投运,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包括首页、签字页、清单页等),能够清晰表示项目规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信息(附件可提供签字版技术附件或协议、竣工图等)。无合同复印件的为无效业绩) 2.空气预热器内部应设置有效的密封,在结构上应尽可能减少空气预热器的漏风,应确保在所有工况下的一个运行周期内(一般为5年)氧含量增加值不超过0.2个百分点(设本组合空气预热器烟气入口处氧含量测试为a%,则允许烟气出口处氧含量测试为(a+0.2)%)。 3.高温段管束式预热器和低温段铸铁式预热器的中间烟气温度宜不低于200℃,并保证各种工况下管束式预热器的最冷端温度高于150℃。 4.卖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热力学计算书,包括各种工况下空气入口温度分别为20℃、0℃和40℃时,烟气和空气入口、出口、高温段和低温段之间的分界温度、压降、冷空气旁通量(指的是排烟温度达到100℃时所需通过旁路调节量)和无冷空气旁通量等核算数据。热力学计算书格式参考附录《热力学计算书》提供。 5.空预器(管束式+铸铁组合式空预器)的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能力,有5台及以上且正常运行4年以上(2016年1月前投用运行至今)的使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包括首页、签字页、清单页等),能够清晰表示项目规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信息(附件可提供签字版技术附件或协议、竣工图等)。无合同复印件的为无效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3月27日8:00时至2020年4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4月21日09:00时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翁新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否决项设置资格预审与《招标文件》若有不一致处,以资格预审为准。 。 21.投标说明:公告投标说明 (1)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haocg@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5) 报价请报含税价,如遇国家税改政策变化,务必按照税改后的税率报含税价,有问题请提前和招标中心邮件电话联系,如不联系默认为知悉。 (6)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货期特别说明:一单一招中交货期请务必填写一个具体的交货期,不能写框架协议期内;框架招标中,交货期一般可填写框架协议期内,但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写最快交货期等要求的除外。。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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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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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郝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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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74-27668385(座机若未接听,请发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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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zhaocg@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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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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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翁新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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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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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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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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