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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需求大屏幕显示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需求大屏幕显示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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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8月17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重招)青岛炼化大屏幕显示系统所需大屏幕显示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820-3431-8873-B1 2.项目内容:(重招)青岛炼化大屏幕显示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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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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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屏幕组合显示系统\LED像素间距:≤1.2mm 尺寸10.8M×2.025m含图像拼接处理器,配套软件,视频系统解码器及配套附属设备 |
1.00 |
套 |
包1-大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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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9月30日、青岛炼化公司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供货方需提供LED屏幕厂家及拼接控制器厂家2年原厂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家公章。 2.供货方提供的LED屏幕产品的实际应用业绩,应提供供货方或生产厂家近5年内的、数量不少于3家应用业绩证明材料供买方参考。 3.供货方不是LED屏幕设备的生产商时,供货方投标需获得LED屏幕生产商对该项目的供货及技术支持服务授权,授权应为书面签署的授权文件。 4.供货方提供的LED屏幕及拼接控制设备须无缝接入青岛炼化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能够通过平台解码上墙青岛炼化现有所有监控图像,实现无缝接入,不允许对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和平台进行软硬件调整。需提供针对青岛炼化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的无缝接入承诺书。 5.投标产品LED像素点间距≤1.25mm;灰度等级16bit。投标产品的管芯采用SMD1010金线封装,品牌为国内外一线品牌,限定为:亿光或国星光电,要求提供管芯封装厂商的项目证明文件。 6.显示屏有效显示尺寸为10.8m*2.025m(长*宽),投标方也可根据自身产品尺寸进行拼接,但是设计显示尺寸长和宽均不得小于规定长宽,误差范围长不超过3%,宽不超过5%。 7.箱体要求:全封闭式箱体,整机设计无风扇,无孔,模组、接收卡与主板采用硬接口、无排线设计,支持直接插拔,LED支架为前维护方式。 8.投标产品主控板具有16个串口支持挂载128个RS485控制设备,可将IP数据发送至串口。主控板具有7个RJ45网络接口、6个光纤接口、1个USB接口。(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9.投标产品的拼接功能不仅应在多个视频输出端口组合显示视频输入图像,同时应支持在多台产品组成的集群内任意设备输出口实现拼接功能。(提供公安部出具的封面具有CNAS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0.为方便调度控制,投标产品支持1、2、4、6、8、9、12、16、25、32、36、48、64画面分割显示。(提供公安部出具的封面具有CNAS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1.投标产品支持视频输入通道参数设置功能,可对单个视频输入通道进行分辨率、帧率、码率、饱和度、色调、去噪等参数设置,图像显示模式可设定标准、室内、室外、弱光等显示模式进行设置。(提供公安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2.投标产品的信号源采集后经过高速背板总线到输出显示所用时间应≤40ms;图像切换时间应<20ms。(提供公安部出具的封面具有CNAS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3.投标产品应支持在任一视频输出显示画面上叠加显示多个不同视频输入信号的显示窗口,单个输出通道支持不少于30个窗口叠加显示,单个输出板卡应可以支持128个漫游窗口叠加;并且窗口图像应支持置顶、置底操作。(提供公安部出具的封面具有CNAS标志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14.要求合同签署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LED屏幕及拼接控制设备,并完成屏幕安装调试、拼接控制设备与现有视频监控平台的接口配置、解码设置等信息。 15.供货方需负责设备的知道安装和设备调试工作。 16.评分表中要求的否决项: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8月4日 8:00至2020年8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8月24日 09:00前与刘淑琼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槿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无。 19.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第一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2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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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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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淑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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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5-86486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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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zliusq@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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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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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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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32-86915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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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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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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