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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0台盐雾试验环境发生装置租赁中标候选人公示
B160台盐雾试验环境发生装置租赁中标候选人公示
B160台盐雾试验环境发生装置租赁-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C230Y01B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3月30日
一、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标段(包)[001] B160台盐雾试验环境发生装置租赁: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投标报价:人民币4,04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生效后70个日历天内;
2、项目负责人:张树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投标人资质: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1.2 投标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应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其中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2投标人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
3.3投标人业绩:
3.3.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盐雾试验环境发生装置的设计、加工能力,在国内具有同类设备的销售或租赁业绩。投标时应提供与所投产品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含项目名称、主要情况介绍、用户的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可抹去价格)等)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禁止投标的情形。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中标候选人符合上述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二、其他 /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3B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1954064/62108245
传 真:010-62118140
邮 箱:liruixian@.cntcitc.com.cn
联 系 人:李瑞先、霍天舒
招 标 人: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董家塅
电 话:0731-28590120
联 系 人:刘川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正式的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过邮件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