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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006原油罐增加消防冷却水项目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立式储罐 30000m3 399点 20#+镀锌 水幕喷头ZSTMB 30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ZZ250815-3603-090739 2025-08-07 08:45:34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NZZ250815-3603-090739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006原油罐增加消防冷却水项目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立式储罐 30000m3 399点 20#+镀锌 水幕喷头ZSTMB 304
公告类型 工程
招标人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07 08:45:34
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006原油罐增加消防冷却水项目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立式储罐 30000m3 399点 20#+镀锌 水幕喷头ZSTMB 304(招标编号:NZZ250815-3603-09073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立式储罐 30000m3 399点 20#+镀锌 水幕喷头ZSTMB 304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006原油罐增加消防冷却水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立式储罐 30000m3 399点 20#+镀锌 水幕喷头ZSTMB 304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9.1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测绘并负责提供所供产品完整的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资料(产品设计图纸)(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一、(二)条: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且所提供资料必须满足消防验收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9.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3供应商应提供标准的、技术成熟的产品,并以业绩作为相应证明,供应商必须提供2021年至今3万m3及以上储罐用消防固定式泡沫(喷淋)灭火装置不少于3家使用单位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备注:用于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或发票描述的产品信息不清楚不全面的须提供对应技术协议和用户使用证明的复印件(注明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共同辅助说明业绩的有效性。技术协议和用户使用证明仅用于说明判断但不独立作为否决项。 (4)9.4供应商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9.5 供应商应满足技术要求相关规定,无实质性不符合。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8月7日9时0分 2025年8月19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国良 联系人: 曹中亮

电   话: 13001696353 电   话: 13953246451

电子邮件: lgl.qd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czliang.qd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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