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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项目5G无线网络系统招标公告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项目5G无线网络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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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无线网络系统【镇海基地二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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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G无线网络系统【镇海基地二期】框架协议招标(WZ20230111-3309-18840-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5G无线网络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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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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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电话交换设备 |
1.00 |
套 |
包1-5G无线网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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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配件 |
1.00 |
套 |
包1-5G无线网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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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移动通信网设备 |
1.00 |
套 |
包1-5G无线网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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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移动通信设备 |
1.00 |
套 |
包1-5G无线网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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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1.00 |
套 |
包1-5G无线网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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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线接收设备 |
1.00 |
套 |
包1-5G无线网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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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线发射设备 |
1.00 |
套 |
包1-5G无线网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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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无线网络技术指标的否决项详见否决项清单 3.1.7 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果中标,在宁波市区范围内设立售后服务点。投标方必须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中标后机柜、机箱内的设计。并将机柜、机箱对外的接线端子图;机柜、机箱内的设备安装布置图;各机柜、机箱的电源消耗功率按规定的时间提供给设计单位。 投标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内部设备安装完整的机柜、机箱送达建设单位的接收部门,并保证不在现场进行二次安装。 3.1.8 投标方能为其设备的兼容性、可用性和完整性负责(含本技术文件内的第三方产品),遇到问题能及时解决,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条款提供盖公司公章的承诺函。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为其最新发布的产品,本次投标不接受停产、或者即将停产的产品,或者专门为本项目定制产品的特供产品。投标使用的MEC、BBU、AAU等主要设备必须统一品牌,设备的核心器部件要满足国产要求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1.9 当偏差项不可接受时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将直接作废标处理。项目总报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965万元(含税)。投标商报价相同的视同废标。 3.1.10 投标方负责系统的开通调试工作,在系统调试前对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光缆进行复查测试,并出具书面报告。当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光缆及设备不符合系统要求时投标方有权不进行调试开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采购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未提出疑义开始调试后出现的问题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3.1.11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项目中主体使用的无线频段为工信部正式颁发的5G频谱。如扩容使用第三方提供的频谱,须提供第三方书面授权。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设备柜、箱内端子及AAU至室外箱接线的安装工作。投标方投标文件与本文件的总则、技术要求、特殊要求、试验与运输要求、要求提供的资料以及附件中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投标方必须注明招标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请购文件的要求。当偏差项不可接受时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1.12 投标方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发射功能的通信设备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测试通过的有效的型号核准证(入网证)。投标方应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许可。投标方承诺提供的USIM卡均为企业实名制登记。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出室外5G覆盖仿真报告,仿真结果参照仿真软件ATOLL仿真修正,仿真平面图应以装置划分为区块,经纬度坐标必须与项目自建建筑坐标定义位置一致。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0日 8:00时至2022年12月2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1日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线上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1月1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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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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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宁波镇海 |
地 址: |
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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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15000 |
邮 编: |
3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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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义红 |
联 系 人: |
肖盈勰(若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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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867878389 |
电 话: |
0574-27668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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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wangyh.zhl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xiaoyx@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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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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