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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江汉油田(盐化工)生产需求氢氧化钙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江汉油田(盐化工)生产需求氢氧化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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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委托,对2020-2021年度江汉油田(盐化工)氢氧化钙框架协议所需氢氧化钙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507-0801-3760-B1 2.项目内容:2020-2021年度江汉油田(盐化工)氢氧化钙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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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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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氢氧化钙\≥93%合格品 散装 |
2000.00 |
吨 |
包1-氢氧化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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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氢氧化钙\≥95%一级品 散装 |
25000.00 |
吨 |
包1-氢氧化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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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氢氧化钙\≥97%优等品 散装 |
25000.00 |
吨 |
包1-氢氧化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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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湖北省潜江市王场镇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4月29日8:00时至2020年5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1日09:30时。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5月21日09:30时前与付依丹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姚爱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根据评标结果排名,入围供应商提供一等品及以上的产品约120吨由江汉盐化工现场试用。试用合格后发入围通知书,签订框架协议,试用不合格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此条款非常重要!) 2.入围供应商应有资源掌控能力,在合同履约时要有固定的、合格的矿源。 3.商务付款条件: 1.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3年投标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文件:有效合同的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开标当日、一个月之前发票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应承诺在产品质保期限内提供三包服务。在接到用户的质量诉求后承诺24小时内到现场处置,72小时内处理完毕。 3.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分批结算付款。 4.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 5.招标数量为暂估量,实际框架履行数量按招标人生产计划执行。 6.投标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协议)的,每推迟1天,违约金按履约保证金的5%扣除,直至扣完; (2).未按合同(协议)约定延迟交货的,每延迟1天,违约金按当期约定交货金额的0.5%扣除,最高不超过当期约定交货金额的30%; (3).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交货的,每出现1次,违约金按当期约定交货金额的5%扣除,直至扣完; (4).出现问题不及时解决的,每延迟1天,违约金按当期约定交货金额的5%扣除,直至扣完; (5).其他未按合同(协议)履行的情形,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 7.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与复核,如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其相应责任。 8.HSSE要求:投标供应商需签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资质完备有效、管理规范的物流运输单位。中标人须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等过程中遵守HSSE(安全、环保、健康)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9.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供应商须承诺3 个月内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和中标产品的质量评价工作(未有产品质量评价办法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的,将在易派客平台予以公示,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并按相应规定处理。。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三、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如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中心的同意。3、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四、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1、现场递交的文件共4个包:不加密电子技术文件U盘、不加密电子商务文件U盘(拷贝EXCEL版报价表(如有))、纸质版技术标书一正一副、纸质版商务标书一正一副(含投标保证金)。(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不需要到招标现场递交纸质标书,即不需要来现场)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与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为同一批次生成。3、投标人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或现场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上传电子标书非常重要,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上传标书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唱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原则上开标现场不提供电脑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八、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 九、最高限价:见技术文件 十、技术要求: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HAJ 06002-2020 。具体见附件 十一、报价要求:1.以人民币报价,一票到厂价(税率13%),含运费、增值税等。 十二、付款方式和进度: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月度销货清单(出库单),开具13% 税率增值税发票并办理结算,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汇票。发票挂账日起3个月内支付货款(支付承兑汇票可不按此时间限制)。付款方式和进度不作为否决条件。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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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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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付依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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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24231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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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zfuyd@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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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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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姚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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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286508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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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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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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