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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岩土工程勘察(139号厂房、141号厂房、143号厂房、145号厂房、147号厂房、148号厂房)勘察招标公告
厂房岩土工程勘察(139号厂房、141号厂房、143号厂房、145号厂房、147号厂房、148号厂房)勘察招标公告
厂房岩土工程勘察(139号厂房、141号厂房、143号厂房、145号厂房、147号厂房、148号厂房)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房岩土工程勘察(139号厂房、141号厂房、143号厂房、145号厂房、147号厂房、148号厂房)勘察已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勘察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旧站街606所试验基地
2.2规模:按地勘任务书要求,工程建筑总面积约35000平方米,总进尺量不少于2300m。
2.3勘察服务期限:2年(730天)
第一阶段:141号厂房、143号厂房、145号厂房、148号厂房拟定2020年实施,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提供地勘数据,45个日历天提供勘察报告。
第二阶段:139号厂房、147号厂房拟定2021年实施,待招标人通知进场勘察后15个日历天提供地勘数据,30个日历天提供勘察报告。
2.4招标范围:依据139号厂房、141号厂房、143号厂房、145号厂房、147号厂房、148号厂房地勘任务书要求,开展岩土工程勘察,详细真实的记录数据,提供符合深度要求的详勘报告,报审图机构进行审核,并取得合格证。勘察需对水文地质进行试验,同时需要对145号厂房红线范围内地下管线探测,形成准确图纸资料,供招标人参考使用,指导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综合甲级及测绘甲级资质。
3.2近两年签订过类似的岩土工程勘察合同。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0年4 月 23 日9时-2020年4 月28 日16:00时
4.2 网上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原件扫描):
4.2.1 投标人资质:勘察综合甲级及测绘甲级资质
4.2.2 近两年签订过类似的岩土工程勘察合同。
4.2.3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提供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
4.2.4 营业执照
4.2.5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上传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审核后,网上购买,现场不予受理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 月23 日9时-2020年4 月29日16:00时
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应在存续期内,合法有效。
(2)投标人首先登陆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注册并申请成为正式会员,然后网上上传材料等待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400-810-8777。
(3)本次项目须进行线上投标,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上购买标书的同时必须购买CA锁。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5 月 18 日 13时 30 分。
5.2 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 5 月18 日13时30 分前将经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aecc-mall.com)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3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4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一号
联系人:李玥妍
联系电话:024-2428122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19室
联系电话:024-23381000
传真:024-62665668
邮政编码:110005
邮箱:lnzb119@163.com
联系人:周新宇 李冬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号: 06135601040003330
2020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