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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2024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办公设备采购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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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公告

辽宁省阜新市2024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办公设备采购终止公告

项目编号:JH26-210900-00235 辽宁 · 阜新市 2026-07-03 15:30:41 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H26-210900-00235
项目名称 辽宁省阜新市2024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办公设备采购
公告类型 终止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 阜新市
发布时间 2026-07-03 15:30:41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21楼)
联系电话 18242852220
代理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机构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电话 0418-3378836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 李月
联系电话 0418-337883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辽宁省阜新市2024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办公设备采购终止公告

撰写单位: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7-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900-00235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阜新市2024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6-210900-00235),于2026年6月16日9时在贵中心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鞍山新蕊星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束后,我单位收到多家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在贵单位的协助下,于2026年6月26日组织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论证。经核实,编号ZY26-210900-0011的质疑文件中所提质疑事项成立。具体情况如下:该质疑方的投标文件中出现交货时间前后不一致表述,相关内容属于笔误类明显文字错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然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未依照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中要求履行书面澄清义务,直接认定该公司为无效投标,评审程序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情形,侵害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经评标委员会论证,确认该质疑事项成立。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鉴于本项目评标过程存在瑕疵,直接影响中标结果的公正性,质疑事项成立且已实质影响评标结果,依法应当废止原评标结果、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重新组织采购。 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现特致函贵中心,请予协助废止本项目原评标结果,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依法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21楼)
联系方式:18242852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  话:0418-337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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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JH26-210900-00235
公告类型 终止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