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详情
岐山县故郡镇政府2026年故郡镇普庵村蔬菜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岐山县故郡镇政府2026年故郡镇普庵村蔬菜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故郡镇普庵村蔬菜大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Y-2026(07CG)-001
项目名称:2026年故郡镇普庵村蔬菜大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故郡镇普庵村蔬菜大棚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普庵村蔬菜大棚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故郡镇普庵村蔬菜大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故郡镇普庵村蔬菜大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4)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5)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1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至 2026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3、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4、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需提前一小时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新〗签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及《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980000。
7、本项目涉及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操作均建议采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8、监督部门:岐山县财政局 0917-821846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故郡镇政府
地址:宝鸡市岐山县故郡镇街道
联系方式:17729355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旭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9室
联系方式:13379487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379487820
陕西嘉旭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