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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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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0639 山东 · 济南市 2026-06-26 23:45:50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DGP370100000202602000639
项目名称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品目类别 服务
预算金额 ¥0.001200 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 山东 · 济南市
发布时间 2026-06-26 23:45:50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 济南市槐荫区变电东路988号
联系电话 0531-81278856
代理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云翔路东方天澍1-1-601
联系电话 0531-82964306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 贾老师
联系电话 0531-82964306
其他信息
评审专家名单:
刘亚栋,孙增娥,时振东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0639

二、项目名称: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济南新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市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北小辛庄东街91号 12.00元 单价:12.00元 90.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类(济南新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执行标准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符合相关要求一、职工餐厅需求1.1职工午餐用餐标准为15元,其中12元是财政资金,3元是员工自费。应固定餐保障1荤2素1份例汤,菜品从当日不少于4款荤菜、6款素菜内任选;主食不少于3种(含米饭、特色面点),每日配套水果或牛奶,菜品科学搭配、定期轮换。就餐职工约400人。1.2午餐除规定的用餐标准外,成交供应商亦可自行准备时令特色食材餐品、特色风味餐食及其他自选餐食供职工自愿选购,自行拟定菜品种类及定价,定价须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要求供应商调整不合理定价,时令食材应贴合季节、新鲜安全、价格合理。1.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多元化制餐模式,降低传统厨房油炒油炸烹饪及大锅制餐比例,设置明档现场制餐品类,大厅采用多窗口特色化管理,每周需要提供详细菜品菜单,从而保证产品质量,更加能满足职工就餐需求。1.4餐厅实行对外承包托管经营,餐厅所需食材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监督管理。1.5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否则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6餐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的餐厅运营费用,甲方提供食堂部分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用,烟道清洗费用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间的相关事宜,包括餐厨垃圾处理,水电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7成交供应商须完成运营期间的相关行政事务及各项相关手续、证件的办理。1.8餐厅的相关管理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自主管理,甲方做好监督。1.9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使用和卫生清洁工作,并承担日常维护、维修的相关费用,及其他保障餐饮服务的相关费用。1.10每季度至少做一次满意度调查(由工会组织满意度调查)。1.11人员要求人员按照下表按岗位进行配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自行填报人员数量。1、岗位设置:厨师长(兼项目经理),数量要求:1人岗位要求:①具有餐厅管理经验。②具有3年以上大型餐厅烹饪相关工作经验及菜品创新能力。③负责核定每周菜谱、厨房整体分配和执行菜肴制作的管理工作。④根据要求按时提供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合理的膳食。⑤按照供餐时间完成膳食供应工作,并做好后厨各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和养护。⑥2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⑦以服从食堂工作需要为目的,根据采购单进行采购,确保食堂的各类食品、用品、物品及时到位。⑧所购物品必须质量可靠、不霉变、不过期,防止购入假冒伪劣商品。2、岗位设置:厨师 数量要求:2人岗位要求:①具有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②协助厨师长工作。③3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3、岗位设置:面点师 数量要求:1人岗位要求:①有相关工作经验和面点特色创新能力。②负责每日面点主食花样的搭配,根据就餐人数备量供应,对本区域内的各种机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设施。③3级及以上面点师4、岗位设置:勤杂人员 数量要求:根据需要配置人员,2人岗位要求:负责食堂内所有卫生工作,包括餐具用具的洗刷、消毒摆放,大厅内地面、桌椅等卫生的清理工作。备注:1.本项目所有配备人员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项目服务人员有效期的从业健康证明;必须合法用工,执行济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山东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为项目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伤害、意外事故、劳动纠纷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须为项目服务人员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0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应对其员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变动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将新入职人员的健康证明、资质证明报甲方备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2.成交供应商所聘员工在采购人餐厅工作期间,应当自觉遵守餐厅管理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负责做好其员工的管理。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期间出现不按相关约定履行合同、违规违法经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乃至追究其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季节变换为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工作服,工作期间统一着装。4.餐厅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防暑、福利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11食品质量要求 1.11.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1.11.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1.11.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1.11.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1.11.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1.11.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1.11.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1.11.8加工制作1.11.8.1饭菜加工制作前按照餐饮服务相关规范进行原材料清洗、切配及存放。1.11.8.2科学规范进行蒸、炒、炸、烤等食品加工操作,对明显投料不足或加工失败(如过咸、不熟、炒糊等)的食品不应继续供应。1.11.8.3存放和运输待食用食品时应加盖封膜,确保安全卫生。1.11.8.4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1.11.8.5对当日剩餐和废油进行规范化处理。1.11.9供餐服务1.11.9.1开餐前30分钟检查用餐区卫生状况,确保地面、墙面、窗台、洗手台、餐桌椅等干净整洁。1.11.9.2开餐前10分钟完成各项准备,及时开启用餐区各类设施设备,确保饭菜全部就位。1.11.9.3开餐结束后应对餐饮器具进行分类回收,并按照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和存放;保洁人员对食堂各功能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做到无水渍、无污渍、无油渍。1.11.10其他要求1.11.10.1全年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供餐,节假日提供值班人员餐饮服务,午餐以标准餐、自选餐、营养餐的形式提供,按照会议要求提供会议餐,餐费单独结算;1.11.10.2日常供餐时间段(参考):午餐时间:11:30-13:001.11.10.3特殊情况下供餐:值班、加班、会议等特殊场景根据时间及要求做好就餐保障工作。1.12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12.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1.12.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卫生。1.12.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1.12.4供应商实际操作中须注意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出现所有安全问题均有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被监管部门处罚、通报、责令整改,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罚款、整改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损失。1.13完善的食品加工流程和管理制度 1.13.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1.13.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1.13.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1.13.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1.13.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1.13.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1.13.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1.13.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1.13.9所有主食、菜品及汤粥类均应自己制作不可外出采购半成品或成品。所有米面、杂粮、调料、食用油的品牌及标准均符合国家三证齐全标准。成交供应商采取统一采购模式,采购渠道规范、透明、全面,成交供应商验货达标。甲方对采购主要食品进行监督,发现不合格或卫生不达标的物品有权要求更换,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达到较高标准。1.1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和完善的餐厅管理制度。二、解除合同相关规定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出现就餐人员出现大面积不良反应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食品安全事故、服务质量不达标、原材料不合格、重大安全事故、满意度调查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罚款、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且采购人有权从应付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赔偿款项,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另行补足。2.成交供应商所供原材料经采购人检查发现其为不合格货品(例如:质保期不符合要求、“三无”产品等),采购人有权责令该成交供应商更换为合格的货品,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食品安全事故、服务质量不达标、原材料不合格、重大安全事故、满意度调查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罚款、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且采购人有权从应付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赔偿款项,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另行补足。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食品安全事故、服务质量不达标、原材料不合格、重大安全事故、满意度调查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罚款、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且采购人有权从应付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赔偿款项,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另行补足。4.采购人对供应商餐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因餐饮质量未达到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食品安全事故、服务质量不达标、原材料不合格、重大安全事故、满意度调查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罚款、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且采购人有权从应付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赔偿款项,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另行补足。经两次整改后仍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食品安全事故、服务质量不达标、原材料不合格、重大安全事故、满意度调查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罚款、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且采购人有权从应付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赔偿款项,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另行补足。5.采购人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并依据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整改,满意度率必须高于50%以上,满意度低于50%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连续两个季度满意度低于50%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如服务期间不能满足本次采购服务要求或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除本项目第二条约定的情形外,若成交供应商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亦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一)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餐服务或撤离现场人员的;(二)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或变相转让给第三方的;(三)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若成交供应商出现供餐延误、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工作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等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从应付餐费中扣除相应金额,扣款无需另行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 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符合相关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合同条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时振东
评审专家: 刘亚栋 孙增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预算金额的2%收费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274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
济南新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90.84
山东鲁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52
山东汇捷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17
济南乐滋帮厨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8.01
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84
山东鼎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5.33
山东凯奇餐饮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4.5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变电东路988号

联系方式:0531-8127885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云翔路东方天澍1-1-601

联系方式:0531-82964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531-82964306

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6日


相关附件:
报价明细表(第1轮-济南新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SDGP37010000020260200063920260611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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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SDGP37010000020260200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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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山东
预算金额 ¥0.0012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