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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小滨沟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治理及“一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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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小滨沟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治理及“一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H26-211400-01409 辽宁 · 葫芦岛市 2026-07-02 10:30:58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H26-211400-01409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小滨沟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治理及“一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 ¥156.500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 辽宁 · 葫芦岛市
发布时间 2026-07-02 10:30:58
时间节点
文件获取说明 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联系电话 0429-3356009
代理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10L号
联系电话 0429-2173327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 李进
联系电话 0429-217332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小滨沟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治理及“一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02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小滨沟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治理及“一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00-01409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小滨沟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治理及“一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65000
最高限价(元):15650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25〕17号)要求,对全省新建、在用、停用和封场的填埋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要求全面排查填埋场可能造成垃圾堆体垮塌、填埋气迁移爆炸、坝体或挡墙不稳、截排洪设施损毁等突出安全隐患,以及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失效、渗滤液渗漏、地下水污染等突出环境污染隐患。开展垃圾堆体渗滤液库存量评估、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坝体稳定性评估、截排洪设施评估、填埋气迁移爆炸可能性评估、渗滤液收集系统评估、渗滤液渗漏评估和地下水污染评估等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治理方案。

按照文件要求,我中心涉及市本级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小滨沟垃圾场两个填埋场需要开展垃圾堆体渗滤液库存量评估、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坝体稳定性评估、截排洪设施评估、填埋气迁移爆炸可能性评估、渗滤液收集系统评估、渗滤液渗漏评估和地下水污染评估等相关检测工作,编制建立"一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CMA许可使用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具备以下资质:(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为1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7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步进行报名。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4、开标会议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联系方式:0429-3356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10L号
联系方式:0429-2173327
邮箱地址:liaoningzhengye@163.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海翔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04020120180010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进
电  话:0429-21733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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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JH26-211400-01409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预算金额 ¥156.500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