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详情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包继蓉(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彬,安文潼
一、项目编号:青海荣轩竞磋(服务)2026-016
二、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648000(元) |
北京国联政信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87.06分,综合排名第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9号楼1至4层101内3层301-303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共计3 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模式。甲乙双方每年期满前 30 日对乙方上一年度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再续签,本系列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的,采购人依据本项目计费方式支付供应商超期服务费,直至服务结束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继蓉(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彬,安文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祥福路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972-862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荣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五号苏商大厦 B 座 10 楼
联系方式:0971-6511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71-651172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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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价表及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23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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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761.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