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详情
2026年闽台文化交流活动单一来源公告
2026年闽台文化交流活动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6年闽台文化交流活动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01]RXZBCG[DY]2026001
2、项目名称:2026年闽台文化交流活动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2026年闽台文化交流活动):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6039900-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活动组织服务 | 1(项) | 否 | 2026年下半年开展四项闽台文化交流活动,活动依托两岸深厚的文化渊源与情谊纽带,以街舞展演、青年音乐会、主题研学等多样形式,搭建两岸青年互动交往平台。活动涵盖舞台演艺、创业就业学习、非遗工艺研习体验等内容,全方位推动两岸文化互鉴、青年交心,深化彼此认知与情感联结,助力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不断筑牢两岸同胞情谊。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内。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6-07-07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14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6-07-20 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6-07-20 09:00:00,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0591-87118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7536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陈杰(项目负责人)、刘江华
电话:0591-8753609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