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详情
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游仙区政府和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游仙区政府和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7042026000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游仙区政府和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服务期限条款更正
原条款内容:服务期限:三年。
更正后条款内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项目整体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逐年续签模式)。
二、公共照明系统标准条款更正
原采购文件3.服务具体要求-3.5.公共照明系统-3.5.1条款内容: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照度符合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更正后内容: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照度符合GB/T 50034-20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三、评审因素人员配置“在职证明”材料要求更正、明确
针对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人员配置所需“在职证明”材料予以明确:
在职证明包含社保缴纳凭证、聘用合同、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及其他可有效佐证人员在职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四、履约能力业绩评审条款更正
原评审条款内容: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1.类似服务项目是指物业服务项目。2.供应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更正后条款内容: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1.类似服务项目是指物业服务项目。2.供应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供应商磋商保证金。2.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3.质疑渠道: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古莎莎。联系电话:0816-5037271。4.同级财政投诉渠道: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9号。联系人:凌志军。联系电话:0816-227327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治平路3号
联系方式:13508107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经济开发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
联系方式:0816-5037271(标前)、0816-5037277(标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标前)、任老师(标后)
电话:0816-5037271(标前)、0816-5037277(标后)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