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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超声电子消化道内窥镜系统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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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超声电子消化道内窥镜系统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H26-210000-05273 辽宁 · 辽宁省 2026-07-06 17:31:14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H26-210000-05273
项目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超声电子消化道内窥镜系统等采购项目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 ¥4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 辽宁 ·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6-07-06 17:31:14
时间节点
文件获取说明 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1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13:30
开标地点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电话 024-96615-10187
代理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电话 024-22516026、22503077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 吴珊珊
联系电话 024-22516026、2250307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超声电子消化道内窥镜系统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06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超声电子消化道内窥镜系统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5273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超声电子消化道内窥镜系统等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00000.00
最高限价(元):41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编号:JH26-210000-05273/0614SY260644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超声电子消化道内窥镜系统等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00,000.00

最高限价(元):4,100,000.00

采购需求:超声电子消化道内窥镜系统,1套,★1.12.成像模式:B模式,CFM彩色多普勒、弹性成像、组织造影。电子消化道内窥镜系统,1套,★1.1.内镜图像处理器和光源分体式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二款(三)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6日18时30分至2026年07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觉留意网上更正公告等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单独通知,关于本项目的信息均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1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16026、22503077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6232810730000710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22516026、225030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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