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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金兰水库灌区管理中心202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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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工程

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金兰水库灌区管理中心202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浙江 · 浙江省 2026-07-04 16:41:01 金华市金兰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金华市金兰水库灌区管理中心202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重新招标)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品目类别 工程
所属地区 浙江 ·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6-07-04 16:41:01
时间节点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金华市金兰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
联系电话 13819997020
代理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联系电话 15906898699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 涂艳菲
联系电话 15906898699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700263326330000008-JHTY2026-ZFCG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金兰水库灌区管理中心202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需求、前附表、合同主要条款内的 付款方式更正 1.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由采购人支付预付款为2026年度实施项目合同价款的50%(跨年安排预算的实施部分除外)。
2.年度性项目工程款
2026年度性项目实施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专业机构结算审价后,按审定金额扣减预付款后一次性支付。
3.经常性项目服务款
3.1 2026年经常性维修养护按月考核项目(服务款按月度平均分摊即中标价÷12)根据月度考核结果计算服务款后进行支付(需扣除按月考核项目预付款);一次性考核项目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服务款后进行支付(需扣除一次性考核项目预付款)。
3.2 2027年1月至5月经常性项目服务款在2027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预算资金中列支。
3.3 金华市金兰水库灌区管理中心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采购合同服务到期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目前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障服务项目(金兰水库服务类项目:库面保洁、绿化养护、坝面清理;金兰灌区服务类项目:干渠两侧及渠堤杂草清理、干渠保洁)在新一轮采购合同签订之前正常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采购人与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开展服务,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由202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中标单位进行支付(补充协议服务款不得超原服务项目合同价的10%,税金由签订补充协议的乙方承担),计算办法:2026年度服务项目中标金额÷365×服务天数。
4.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等额的税务发票。
1.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由采购人支付预付款为2026年度实施项目合同价款的50%(跨年安排预算的实施部分除外)。
2.年度性项目工程款
2026年度性项目实施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专业机构结算审价后,按审定金额扣减预付款后一次性支付。
3.经常性项目服务款
3.1 2026年经常性维修养护按月考核项目(服务款按月度平均分摊即中标价÷12)根据月度考核结果计算服务款后进行支付(需扣除按月考核项目预付款);一次性考核项目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服务款后进行支付(需扣除一次性考核项目预付款)。
3.2 2027年1月至5月经常性项目服务款在2027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预算资金中列支。
3.3 金华市金兰水库灌区管理中心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采购合同服务到期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目前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障服务项目(金兰水库服务类项目:库面保洁、绿化养护、坝面清理;金兰灌区服务类项目:干渠两侧及渠堤杂草清理、干渠保洁)在新一轮采购合同签订之前正常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采购人与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开展服务,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由202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维护项目中标单位进行支付(补充协议服务款不得超原服务项目合同价的10%,税金由签订补充协议的乙方承担),计算办法:2026年度“经常性服务项目”中标金额÷365×服务天数”。
3.4为保障“经常性服务项目”(金兰水库库面保洁、绿化养护、坝面清理服务项目;金兰灌区干渠两侧及渠堤杂草清理、干渠保洁服务项目)在完成采购项目采购并签订合同之前正常有序,由采购人采取委托方式开展服务,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由该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支付,服务费计算方法:2026年度“经常性服务项目”中标金额÷365×服务天数(税金由被委托服务单位承担)。
4.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等额的税务发票。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未提及内容不作调整。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兰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997020

质疑联系人: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750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涂艳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06898699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691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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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浙江